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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小偉的事件
又讓我學了一課~~
原來補習班依據教育部所定的條款
會跟消費者的認知有出入
若沒有詳細了解
真的不曉得退費機制是這樣算的= =

課程一旦訂定是90小時
就算你只有去上前面幾小時
後面因個人因素不能到課
課程還是算90小時的時數已開課
因為開課前有向學生確認位子及時間符不符合

唔....乍聽之下覺得很不合理
因為明明就沒去上那麼多課
怎麼可以認定90小時都算上課時數!!
但我們所認為90小時中未滿1/3
就可以退費的情況是教學一對一(今天才知道!!)

大多補習班的老師都是一對多
所以聽完電腦那邊的解釋後
又跑去找乾姐問
(因為她也在補習班好幾年了)
她說這樣是對的且站得住腳
因為步驟是合乎程序
感覺很怪但是又說不出所以然
唔....真的是又學了一個經驗

所以90小時的時數算下去後
就超過總時數144的1/3
故不予以退費~~大驚!!!!
才上四堂課就不能退費
難怪阿偉會那麼火= =||
畢竟這是我們不了解補習班的體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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